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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杂费标准
作者:本站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9-11-3 17:26:06  发布人: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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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高校已逐步转入由政府、社会、学生家长或个人对教育成本合理分担的机制。目前国家批准的高校收费项目有学费和住宿费,教育部一再强调要制止变相“双轨制”和向学生乱收费。教育部、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在2000年为各地高校学杂费调整统一规定了计算依据,即各省市高校学杂费标准在高校生年均日常运行费用的25%以内制定。一般本科学费每年在4000元~5000元之间,住宿费每学年800元—1200 元。重点院校收费较其他院校稍高些。据教育部负责人称,学费标准在几年内将不会有变动。教育部还一再强调,各高等学校不许巧立名目乱收费。这几年各高校的学费水平基本维持不变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部分省市的收费标准:

    北京的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

    一般专业:一般学校不超过4 200元;重点学校不超过5 000元。

    理工科专业:一般学校不超过4 600元;重点学校不超过5 500元。

    外语、医科类专业:一般学校不超过5 000元;重点学校不超过6 000庀。

    师范、农林、体育、钪海、民族专业等享受专业奖学金的学生免缴学费。

    有关方面强调指出,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酌情减免学费,各学校应采取“减、免、勤、补、贷”等有效办法,确保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影响正常就学。

    广东省普通高等教育的学费标准,与江苏省同类教育学费标准大体持平,低于北京和上海,高于经济欠发达省区。具体是:文史、财经、管理类本专科专业3 800元,学年,理、工、农、林、地矿、体育、外语类本专科专业4 300元/学年,医学本专科4 800元/学年。“211工程”建设院校的学费标准可上浮20%,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4所院校的学费标准可上浮10%。

    广东省高校的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分别为500元、750元、l 200元/学年;属于社会筹资建设的学生公寓,收费标准不得超过1 500元/学年。

    上海普通高校一般专业的学费每学年5 000元,报考人数多、回报率高的特殊专业经批准最高可上浮30%。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每生每学年收费7 500元,艺术类院校和民办大学每学年收费最高不超过1万元。

    黑龙江规定普通高校一般专业(不包括艺术类等特殊专业)每学年最低收费标准为2 500元,最高标准为4 500元。热门短线专业在现行收费标准上可上浮10%至20%,最高收费额不得超过6 000元;师范类的热门短线专业不得上浮。热门短线专业视社会需求及招生情况每年进行调整。据悉,本科院校热门短线专业可设4个,专科设2个。公寓化管理的学生住宿费标准,按社会融资、融资建设和学校投入资金建设的不同情况分每学年每人1 100元、800元、600元、400元4个档次。招生学校要在收取的各类专业学费总额中提取l5%(非师范类艺术专业提取比例为不低于20%)的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费的减免、在校学习期间生活费用补助及成绩优异学生的奖学金。

    根据规定,高校在招生简章中必须列出收费标准。考生可查阅招生简章了解不同学校不同专业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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