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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春季开始,山东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杂费,免杂费标准按“一费制”规定执行,即:农<--ADV_CONTENT-->村初中每生每年300元,农村小学每生每年210元。全省共免收768万农村学生学杂费19亿元。
由于社会各界普遍希望在城市也推行免费义务教育制度,山东省政府决定,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170万学生的学杂费。所需资金,省级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按40%、60%、80%的比例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