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侨网消息,2011年高考报名工作已经开始,山东省侨办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市侨办切实做好2011年的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简称“三侨考生”)高考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总分低于提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提交学校审查录取。山东省还规定,曾被评为市、地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侨眷子女;来鲁定居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的子女,可与“三侨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在高考录取中,一志愿报考暨南大学、华侨大学两所侨校的“三侨考生”,其高考总分低于所报学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省级招办可予以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通知指出,“三侨考生”高考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关系到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切身利益,是党的侨务政策的具体体现,各级侨办要给予高度重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此项工作。
通知强调,各市要严肃认真地做好“三侨考生”身份认定工作。各级侨办出具“三侨考生”身份证明,要严格审核材料,执行相关规定。“三侨考生”应填写《山东省三侨考生身份证明表》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归侨、归侨子女需提供归侨、归侨子女父母(归侨方)的归侨侨眷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户口本不能体现归侨身份,则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能证明其归侨身份的户籍证明)。曾被评为市、地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侨眷子女,需提供侨眷身份证明及所获证书原件。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子女,需提供其居住地我国使馆或领事馆公证的有效身份证件。通知还提醒各位“三侨考生”,及时到所在学校或县(市、区)招办领取并填写《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考 特殊考生登记表》,并按要求逐级上报,以免耽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