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江苏省今年艺术特长生的报考办法有什么变化?
答:2008年,艺术特长生的报名资格审核与测试工作均由招生高校负责。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招生高校规定时间,自行前往拟报考高校参加艺术特长生的报名与专业测试。
4、报考艺术特长生有哪些步骤?
答:考生报考艺术特长生的步骤如下:
①高考报名:考生于2007年11月1日-2日参加高考报名。
②了解专业测试信息:所有报考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需到拟报考高校的网站(或向高校招办)了解测试时间、地点和具体办法。
③考生按照招生高校的要求,自行向拟报考高校报名。
④测试名单公示:2008年1月2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对准予参加测试的江苏省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
⑤参加测试:在公示名单中的考生,自行按照有关高校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⑥入选考生名单公示:3月15日前,有关高校将测试入选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学生司审核、公示。
⑦考生参加高考,并填报拟报考高校的志愿。
如2008年教育部艺术特长生招生有新的招生规定,则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5、高水平运动员与体育类考生的区别是什么?
答:江苏省普通高校的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个类别,体育类考生即报考科类为体育类的考生。高水平运动员是普通高校为了活跃校园生活,提高体育竞技水平,并满足大学生运动会的组队需要招收的具有体育方面特长的考生。
高水平运动员与体育类考生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区别:
(1)报考科类不同
高水平运动员的报考科类为普通类,录取到高校后就读于文理工农医等普通专业,在学习自身专业的同时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校的体育训练。体育类考生的报考科类为体育类,录取到高校后就读于体育教育、警察体育和社会体育等体育类专业。
(2)报考条件不同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对考生的年龄、取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级别以及体育比赛的等级和获奖名次都有要求。
体育类的报考条件为: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具有一定体育专长者均可报名。
(3)专业考试内容 、时间和形式不同
在考试内容方面,高水平运动员着重考察体育专项能力,体育专业统考则兼顾考生的身体基本素质(含100米跑;、8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和身体柔韧性测试)和体育专项素质的考察;
高水平运动员的测试时间和形式为:经省内高校确认的田径、游泳项目考生,由全省高校联合测试,其它项目由高校单独测试或联合测试。田径、游泳联合测试时间为
4月12日;其它项目测试须在4月12日前结束。
体育类考生须参加体育专业省统考,考试时间从4月19日开始。
(4)录取政策不同
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政策为: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或本科第二批分数线60%的,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考生的志愿投档,由招生高校决定是否录取;测试达到“优秀”(相当于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标准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考生的志愿投档,由招生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体育类考生的录取政策为:省教育考试院对文化和专业均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的考生,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由招生院校按其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6、哪些考生可报考高水平运动员?
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方可报考高水平运动员:
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从高中入学年度9月1日起至毕业年度4月15日止)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②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各招生高校可在上述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提出本校报考要求,考生还须符合本人所报高校的相关招生规定。
7、江苏省考生如何报考高水平运动员?
答:2008年高水平运动员的资格审核工作,仍由市、县(市、区)招办负责;通过审核的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后集中公示,公示名单内的考生自行向拟报考高校报名。经高校确认的田径、游泳项目考生,由全省高校联合测试,其它项目由高校单独测试或联合测试。
8、报考高水平运动员有哪些要求及步骤?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政策是什么?
答:(1)考生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步骤如下:
①高考报名:2007年11月1日至2日,学生参加高考报名,同时持等级证书、注册证、秩序册、成绩册进行报考资格申报,填写《江苏省2008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审核表》。
②资格审核:11月上旬,考生所在中学初审后报市、县(市、区)招办;由市、县(市、区)招办审核汇总后于2007年11月3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
③测试名单公示:2月底前,省教育考试院对准予参加测试的江苏省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
④了解有关测试信息、:在公示名单中并有意参加测试的考生,需到拟报考高校的网站(或向测试高校招办)了解测试时间、地点和具体办法。
⑤向拟报考高校报名:考生按拟报考高校规定的时间、方式直接向高校报名。
⑥参加测试:考生自行按照测试高校规定的时间到有关高校测试。各校报到、测试时间见各校网站。
⑦入选考生名单公示:4月15日前,有关高校将测试入选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学生司审核、公示。
⑧考生参加高考或文化单考,并填报所报考高校的志愿。有关高校于6月25日前将文化单考考生(仅限于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的考生)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特别提示: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的考生,须按教育部规定参加拟报考高校组织的文化单独考试,并填报该校志愿,如其不作为优秀等级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普通高校,还须参加普通高考。
(2)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政策如下:
答:①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考生的志愿投档,由招生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招生高校组队需要、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60%的,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考生的志愿投档,由招生高校决定是否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②具有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参加院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院校经考核后认为达到高中毕业文化要求的,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考生的志愿投档。招生高校对考生全面考核后,认为考生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且确属组队需要的,由招生高校决定录取。享受该政策的一级运动员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高水平运动员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参照体育类考生执行,即必修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其中参加文化统考考生须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必修和选修科目考试。
招生高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的总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如2008年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有新的招生规定,则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9、哪些考生可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 (1)可申请享受加分照顾的考生有:
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
(2)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的考生有: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3)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办理相关手续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①考生如申请“照顾对象”中的有关项目,须到高考报名点填报《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考生必须认真填写该表中的“基本情况说明”及以上栏目,并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供审核。各市、县(市、区)招办须在经核准的复印件以及上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并盖章,将复印件及《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报相应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原件归还考生(其中“烈士子女”须将有关原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③审核主管部门: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由市民政局审核;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由县(市、区)民政局初审后,再报市民政局审核;少数民族考生由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初审后,再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核;台湾省籍考生由市级“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核;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须向当地侨务部门领取专门表格,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由市招办负责审核。
(4)表格内容填写不全,审核单位签章不全,或由非以上规定单位审核的,一律无效。
2008年江苏省高校招生的照顾项目和照顾政策,以2008年江苏省公布的招生政策为准。
10、江苏省对考生参加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优秀考生的奖励加分政策什么?与照顾加分政策有何关系?
答:第一次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四门必修科目和两门选修科目考试,六门科目成绩均达A级且技术科目考试合格的考生,可享受在划线前对语数外三门考试总成绩加10分的奖励政策。既符合照顾加分政策又满足奖励加分政策的考生,其加分分值可以累加。
11、哪些院校可以招收保送生?院校招收保送生有哪些要求及步骤?
答: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均可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保送生招生文件规定招收保送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省规定的填报普通类志愿最低要求(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技术科目须合格)的,具有保送生资格:
(1)在奥林匹克竞赛、科技创新获得省赛区一等奖以上的学生。该部分学生名单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公布。竞赛、科技创新的具体名称、等级要求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04]6号)。
(2)南京外国语学校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特别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保送,保送人数不超过教育部规定的名额,所推荐的学生只可保送语言类院校和综合性大学的外语类专业, 该部分学生名单也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公布。
(3) 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6部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中第三条第七款的运动员,即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运动员,经国家体育总局资格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后,可以免试进入高校学习。
(4)符合公安部、教育部《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公政治 [2000]138号)有关条款的公安英烈子女,可以保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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