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哪些考生在高考报名时还需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报名?
答: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规定,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得填报相关科类的高考志愿。因此,以下考生在高考报名时还需同时报名参加2008年(2009届)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相关必修科目的测试:①不符合相应科类填报志愿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②对2007年学业水平测试相关必修科目成绩不满意的;③持有2006或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成绩,但对转换后的等级不满意的;④未取得2006或2007年度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往届考生以及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
报名时间为 2007年11月1日至2日,与全省普通高考报名一并进行。
12、考生如何选择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的测试?有何要求?
答: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七门。
普通类考生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选修科目由考生在历史、物理两门中选择一门,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体育、艺术类考生如不兼报普通类,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均可选择必修测试科目;考生如兼报普通类,须参加相应的选修科目测试,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和普通类考生一致。考生如报考七门必修科目(含技术科目)、又报考两门选修科目并取得成绩,在参加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只选取七门必修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报考五门必修科目、两门选修科目并取得成绩,在参加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可将其两门选修科目测试等级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测试等级。
以下学业水平测试的要求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必要条件:
(1)普通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持有2006或2007年度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往届生及社会考生除外)。
(2)普通类考生如填报本科院校志愿,选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需达到B级及以上等级。
(3)体育、艺术类考生如兼报普通类专业,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和普通类考生一致;如不兼报普通类专业,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
13、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在高校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答: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办法,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作为学业水平测试的组成部分,其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14、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在高校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答: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规定,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合格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未取得2006或2007年度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往届生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填报相关志愿的必要条件(具体祥见12条)。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是学业水平测试的组成部分,也是高校录取的参考之一。
15、综合素质评价有哪些内容?怎样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答: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其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其所在学校组织实施。往届生、社会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暂不作要求;其评语部分由考生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考生户口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作出结论。
16、综合素质评价对普通高校录取有何影响?
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须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其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否则不得填报高考志愿。
高校在录取时,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是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17、往届生在有效期内的高考综合考试成绩与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如何转换?转换后的成绩在高校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答: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高考综合考试成绩三年有效”的规定,取得2006或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考生,其成绩2008年仍然有效。因此,持有2006或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往届考生,在2008年普通高考报名时,可将高考综合考试成绩转换为相应的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也可参加2008年4月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并取其最好成绩。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综合考试成绩在进行等级转换时,只转换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测试等级。
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办理高中综合考试成绩转换手续,并在《往届生2006、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成绩转换确认单》上签字认可。具有江苏省户籍在外省借读的往届考生,在办理2008年普通高考报名和高中会考成绩转换手续时,还必须携带由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2006、2007或2008年度高中会考成绩证明。
理科综合考试转换后的成绩将对应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必修科目考试成绩的A、B、C、D四个等级;文科综合考试转换后的成绩将对应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必修科目考试成绩的A、B、C、D等级。等级转换对照表如下:
2006、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会考)成绩 |
转换后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
(2008年度) |
150分制 |
100分制 |
150分~135分 |
100分~90分 |
A |
134分~112分 |
89分~75分 |
B |
111分~90分 |
74分~60分 |
C |
89分及以下 |
59分及以下 |
D |
持有2006或2007年度高考综合考试(会考)成绩的往届考生,高考综合考试或高中会考成绩经转换后,若对应的必修科目考试等级为D级(信息技术科目不作要求),准予其参加2008年普通高考报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07]3号)文件规定,往届生不享受学业水平测试规定的“第一次报名参加四门必修科目和两门选修科目考试,六门科目成绩均达A级且技术科目考试合格的考生,可享受在划线前对语数外三门考试总成绩加10分”的政策。
18、往届生是否须参加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
答: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高考综合考试成绩三年有效”的规定,取得2006、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考生,其成绩2008年仍然有效;具有江苏省户籍但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如持有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2006、2007年度高中会考成绩证明,江苏省也予以认可。对上述往届考生的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不作要求。
不能提供2006、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成绩或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2006、2007年度会考成绩证明的往届考生,必须参加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
19、在外省借读的江苏省户籍考生在有效期内的高中会考成绩与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如何转换?如无在有效期内的高中会考成绩,如何参加学业水平测试?
答: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高考综合考试成绩三年有效”的规定,在外省借读的江苏省户籍考生,持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2006或2007年高中会考成绩证明,在高考报名时办理高中会考成绩转换手续。成绩经转换后,对应的必修科目考试等级为D级(信息技术科目不做要求)的往届考生,按相关政策,准予其参加2008年普通高考报名;持有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2008年高中会考成绩证明的应届考生,成绩经转换后,其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与江苏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即须符合相应报考科类对必修科目测试的等级要求(含技术科目),否则还必须参加相关必修科目测试的报名和考试。
在外省借读的江苏省户籍考生如没有在有效期内的高中会考成绩,必须报名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包括技术科目)测试的报名和测试,其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与江苏省2008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
20、何时进行外语口语测试?哪些专业对外语口语有较高要求?
答:今年江苏省高考英语口语测试与高中英语口语等级测试结合进行,测试时间安排在2008年3月29日至30日,由考生所在市、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组织进行。其他非英语语种的外语口语测试工作将于2008年3月30日由南京市招生办公室组织进行,测试地点为南京市招生办公室(南京市中山南路388号),联系电话025-52233059。外语口语测试成绩记入考生电子档案中,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一般来说,招生院校对报考外国语言文学及其他涉外专业的考生的外语笔试和口语测试成绩要求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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