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从今(8)日正式展开。记者从四川省2007年高考录取场新闻中心获悉,录取场已于今日开通了6部咨询电话和2部举报电话(均有专人值守)接受考生及家长的咨询、申诉及举报。这6部监督电话分别为:028—87241257、87241259、87241260、 87241004、87241005、87241006;举报电话为:028—87241237;24小时举报电话为:13980001113。录取场将做到“有诉必应,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案必查”。
省招考委副主任、省教育厅副厅长唐小我表示,2007年我省普通高校录取各项工作已全部就绪,今年高考报名、命题、考试、评卷等环节的工作扎实平稳,为录取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录取场各工作机构已开始运转,200多名工作人员已全部到位。
唐小我说,今年省招考委和录取场已向社会做出了公开承诺:“绝不违反规定录取一名考生;绝不降低标准录取一名考生”。这一承诺将不折不扣地执行。为此,录取场今年将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要求录取场的每位工作人员都必须尽职尽责做好自己承担的工作,绝不允许玩忽职守。对出现的问题,要严格按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及招生纪律规定进行处理。同时,严格遵守招生廉政纪律,不得违反中纪委“八条禁令”和招生“六不准”规定,谁违规就查处谁。
他表示,今年录取工作仍将大力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任何部门、学校或考生个人,都不能超越文件规定,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参加录取的工作人员,必须做执行政策的模范,不能借工作之便,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唐小我代表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及高考录取场郑重地告诉考生和家长,招生录取有严格的标准和程序,“考分达到要求,不用找谁;考分达不到要求,找谁也没用”。
据悉,为确保今年招生工作健康进行,加强监督和检查,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和省教育厅监审处派人进驻录取场,对录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今年将重点打击体制外招生和非法招生行为,严禁高校收取与录取挂钩的费用。
唐小我提醒考生和家长,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招生录取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机构和个人以招生录取为名收取任何费用都是违法的。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考生及家长可向省公安厅举报,举报电话是028-86301214。(记者 陈松)
原载 四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