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是世界各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普遍现象,它是与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商品经济相联系的。在国外,几乎没有哪个国家否认或遮掩本国的失业现象。现阶段在我国,就业方面的主要矛盾,是劳动者充分就业的需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素质不相适应之间的矛盾。主要表现在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就业结构性矛盾同时并存,城镇就业压力加大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速度加快同时出现,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和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相互交织。焦点集中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上,而且这个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带有全局性影响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指出,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解决再就业问题的做法对我们有着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各国政府针对失业采取的主要政策和措施
面对普遍存在的失业问题,各国政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不仅仅当作一般的经济问题,而是当作关系到政权能否稳定的大事来抓。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以缓解这一严重的社会问题。
1.制订优惠经济政策。芬兰通过调整福利政策,减少企业赋税,调整失业补助政策来鼓励企业发展,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和人们就业的积极性。同时,还采取特殊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在资金、技术、市场信息和服务等方面给中小企业以支持。美国《就业训练合作法》规定,由州、地方政府和私人机构共同合作进行培训项目的开发、实施与管理。英国早在1993年就通过了《就业与培训法》。为落实该法,英国建立了专门机构--人力服务委员会,为解决失业问题承担责任。澳大利亚在就业服务机构中设置"特殊服务中心",专门为失业半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上难以找到工作的人提供专项服务。此外还成立了名叫国家就业和培训力量的机构,帮助产业界制订培训方案,审批各公司的培训计划,积极地在雇主、工会和社区团体间协调关系。新加坡实施"滚动的铁饭碗"制度,对因产生结构变化而下岗的人员实行有组织的再培训,再就业,以新工种换旧工种,保证绝大多数下岗人员有重新就业的机会。法国采取对创造就业岗位的企业发放资金政策。法国政府近年来还对失业者除采用轮流培训外,还创立了"首次职业经历实习"制度。
2.加强技术培训和就业咨询指导。许多国家把技术培训作为解决再就业的根本途径。在日本,大企业雇佣人员一般要求有一定的"资格"--经过一个时期的学习获得的一种专业文凭。有"资格"可以正式录用,没"资格"只能干些杂事。德国劳动局为做好失业人员的开发,在第三业务部下设立了14个室,其工作程序是:捕捉就业需求-组织失业培训-推荐安排就业。80年代以来,美国政府把原来的"就业"概念改为"可就业性"概念,学习-就业-再学习,成了美国社会正常的生活轨迹。据资料显示,最近几年,美国政府每年拨款70亿美元资助再就业培训,每年有100多万失业人员得到培训提高。新加坡于15年前,由政府、雇主和工会三方代表组成了技能培训委员会。这个组织就负责对下岗人员进行各种专业技术再就业。新加坡政府建立了技能发展基金。国家每年征收基金,用于职工新技能培训贴补。德国对失业者和学生提供咨询,向他们提供系统的职业介绍材料。据统计,1997年,日本各种职业介绍所大约有200多家,其中"人才派遣公司"最有特色,这一类公司广泛招募社会人才,任何有一技术之长的人都可以到该公司登记注册。公司负责与有关企业联系,向企业推荐并派遣企业所需人才。瑞士全国有380多家职业所,都是计算机联网,求职者只要坐在任何一个介绍所的电脑终端前,就可以查阅全瑞典的空余职位情况。芬兰在电脑互联网上,还开辟了"自我推销专页",有意求职者可将自己的情况和求职志愿输入网上,以便雇主直接迅速地进行选择。德国劳动局内设庞大的就业信息系统,除国内地区外,还与许多国家的就业信息系统相连。劳动局每年拨出资金编写各类职业情报资料,免费提供给咨询者。
3.鼓励失业人员自谋职业。鼓励失业人员自谋职业,是各国政府为谋求解决就业问题所,采取的又一具体措施。印度政府90年代以来推行一项"城市微型企业(即个体企业)计划",根据这个计划,个体开业者开业所需资本的25%由政府通过贷款资助,个体业主可在开业后3-5年内,根据经营情况分期偿还贷款。仅在1993-1994年度,印度政府就批准近18万人的申请,发放贷款约12.6亿卢比。1993年10月起,印度政府又着手实施一项18-35岁之间城市无业青年的就业计划。凡是当地永久居民、且生活3年以上,同时必须接受不少于6个月的职业培训的就业人员都可以参加这项计划。根据这一计划,政府可以提供最高7500卢比的资助,帮助申请开办个体企业,个体业主还可向指定商业银行申请最高10万卢比的低息贷款,贷款无需担保。
4.开辟就业新领域。开辟就业新领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是各国政府在解决就业问题上的一个重要思路。为解泱失业者的就业问题,德国政府在城市环保、社会慈善事业、文化娱乐场所和餐饮业等社会服务方面开辟再就业机会,据测算,上述领域可开辟出200万个就业岗位,使德国绝大多数普通失业工人能够得到就业机会。阿尔及利亚政府除了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发展传统产业外,还另辟蹊径,把农业、道路修健等作为吸纳剩余劳动力的支柱产业,为失业者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据统计,在森林病虫害防治、公路养护、农业灌溉方面实施再就业过程中,仅一年的时间就使上万名失业者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韩国面对近年来失业率上升的局势,通过"创办风险企业"的新举措达到缓解严重失业问题的目的。韩国目前已有1500家"风险企业",这些企业能大量吸收知识水平较高、年纪较轻的失业者。还有一些国家尝试了发展私营经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以妥善地解决失业问题。此外,一些国家的政府,还把开辟就业新领域的视野转向国外,通过向国外输出劳务解决国内失业问题。
5. 发放生活补贴。发放生活补贴是建立在积极、主动寻找工作基础上的。比利时采取"找工作补贴"的办法。对年龄和家境相当的人,提供相等的"找工作补贴"。在领取补贴期间,领取者拒绝就业建议最多不得超过两次。失业者重新就业越早,得到的奖金越多。美国发放失业补贴的数额和期限取决于各洲的政策。总的来说,失业补贴很少高于本洲平均工资的50%。至于旨在提供最困难的人的社会补助,在意大利,对已参加过失业保险的失业者,只提供6个月的失业补贴,补贴数额只相当于最后一次所领工资的30%,即不超过5200法郎。此外失业者领取失业补贴的条件是:必须接受与自己职业水平相当的任何工作机会或有关方面提供的任何公益工作机会。从没有工作过的人不能得到任何补助,不能迅速重新找到工作的失业者很快就会再领取失业补贴。在日本,按规定在职职工必须将工资的1%用于支付失业保险,这样一旦失业,即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借鉴与启示
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作出的重要决策。我们在考虑对策的时候,要注意借鉴其它国家的经验教训,既要考虑长期解决的办法,又不能忽视当前所应采取的应急措施,要长期与短期并重,标本兼治,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解决失业与再就业问题的路子。借鉴国际社会解决失业与再就业问题的经验教训,虽然这些国家的国情与中国有很大不同,但他们的一些做法对我们也不无借鉴之处。
1.转变观念是解决失业与再就业问题的前提。观念与体制紧密相联,传统体制造就了传统的就业观念,因此改变传统观念除了广泛宣传教育、舆论导向以外,还必须与加快改革传统劳动就业制度结合起采,以改革促观念转变,以观念转变推动改革。下岗失业人员要积极转变观念,自强不息,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转变多年计划经济下形成的依赖思想;选择职业时,改变那种分贵贱的陈腐观念,遇到困难时,摒弃"等、靠、要"的消极情绪。我国正在加快建立市场就业机制,政府的确要大力促进就业、广开就业门路,但政府不可能将再就业的问题"包下来"。实现再就业,劳动者必须积极主动地去适应市场、挖掘岗位。靠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为自己和家人创造幸福、为社会做出贡献,就是光荣的岗位。只有转变观念,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才能适应竞争的挑战。
2.加强技术培训是解决失业与再就业问题的基础
通过再就业技术培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建立以职业训练、转岗培训为主体的培训就业制度是实现再就业的重要基础和有效手段,对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意义重大。职业培训是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者再就业,化解结构性、长期性失业矛盾的重要手段。在全面实行劳动预备制培训、逐步形成职业资格证书体系、推动"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机制形成的同时,建立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要积极搞好创业培训,开展创业咨询,提供创业指导,提高创业能力,带动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3.采取正确的政策,措施是解决失业与再就业问题的保障
在劳动就业制度改革过程中,政府要加强宏观调控,要保证对就业形势的长期监控;根据我国的情况,制定和完善与宏观经济配套的长期稳定的就业政策,处理好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换、深化体制改革与创造就业机会、实施再就业工程的关系;采取各种倾斜性的就业政策和措施,对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采取社会消化、企业消化与个人自谋出路相结合的措施,鼓励劳动者创造性就业,调动劳动者的创造积极性;采取机动灵活的用工方式和鼓励创办个体私营企业,实现自谋职业是解决失业与再就业问题的有效途径;建立起完善的失业保险制度,确定合理救济标准,处理好失业救济与促进就业的关系,保持社会稳定。
4.发展经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是解决失业与再就业问题的根本
从根本上解决失业问题,必须发展经济,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只有实现经济快速、持续、稳定增长,才能避免由于经济波动产生的周期性失业,同时又扩大就业规模。因此要确定并保持适当的经济发展速度,是从根本上解决就业问题的出路所在。要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开辟新的就业领域;要根据我国的国情发展第三产业,尽快使社会服务业成为我国第三产业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发挥中小企业投资少、见效快、市场适应能力强、吸收劳动力多的优势,使其成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富余人员转移的重要途径;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和农村乡镇企业,广泛吸收社会各个不同层次、不同素质的劳动力。扩大就业视野,多途径、多渠道、宽领域增加国内就业岗位,同时瞄准国际就业市场,提高劳务输出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