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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颁发《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
作者:佚名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06-4-11 15:45:49  发布人: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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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教育部日前制定并颁发了《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大纲》规定了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和学生德育的基本要求,是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德育工作的基本规范,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德育工作实行科学管理和督导评估的基本标准,也是社会和家庭紧密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基本依据。

  《大纲》明确提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道德、法律和心理健康的教育。它是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智育、体育、美育等相互联系,彼此渗透,密切协调,对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和学校工作具有重要的导向、动力和保证作用。中等职业学校必须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

  《大纲》强调,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遵循职业学校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按照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大纲》强调,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把学生培养成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的公民,进而成为报效祖国、积极进取、诚实守信、敬业乐群,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业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

  《大纲》提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目标是:使学生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确立坚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理想信念,具有为人民服务、奉献社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科学的思想方法;自觉地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勇于创造,大胆实践,具有良好的职业习惯和安全意识、质量意识、效率意识、环境意识。

  《大纲》提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的主要途径有德育课教学、文化课教学和专业课教学、实训实习与社会实践活动、心理健康咨询辅导与职业指导、班主任工作和学校管理服务工作、党团组织和学生会工作、校园文化建设以及家庭与社会等。

  《大纲》特别强调,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渠道,是各专业学生必修的基础课,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和职业指导教育、创业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等的主阵地。实训、实习既是强化学生职业技能、提高其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对学生进行劳动观念、职业意识、敬业精神、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感教育和促进职业道德行为习惯养成的重要途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学校要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职业指导是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的重要途径,在职业指导工作中要全面渗透德育内容。

  《大纲》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结合本地区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德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学校德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学校要加强对德育课教学质量、班级德育工作、部门及教师育人质量的考核评比,把德育工作实绩作为对部门及教职工考核的重要内容。

  《大纲》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有明确的机构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学校实行校长负责的德育工作管理体制,党组织要发挥德育的监督保证作用,全体教职工都要做  好学生的德育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从事德育工作。德育经费要确立科目、列入预算。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教育部日前制定并颁发了《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大纲》规定了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和学生德育的基本要求,是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德育工作的基本规范,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德育工作实行科学管理和督导评估的基本标准,也是社会和家庭紧密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基本依据。

  《大纲》明确提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道德、法律和心理健康的教育。它是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智育、体育、美育等相互联系,彼此渗透,密切协调,对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和学校工作具有重要的导向、动力和保证作用。中等职业学校必须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

  《大纲》强调,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遵循职业学校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按照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大纲》强调,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把学生培养成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的公民,进而成为报效祖国、积极进取、诚实守信、敬业乐群,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业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

  《大纲》提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目标是:使学生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确立坚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理想信念,具有为人民服务、奉献社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科学的思想方法;自觉地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勇于创造,大胆实践,具有良好的职业习惯和安全意识、质量意识、效率意识、环境意识。

  《大纲》提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的主要途径有德育课教学、文化课教学和专业课教学、实训实习与社会实践活动、心理健康咨询辅导与职业指导、班主任工作和学校管理服务工作、党团组织和学生会工作、校园文化建设以及家庭与社会等。

  《大纲》特别强调,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渠道,是各专业学生必修的基础课,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和职业指导教育、创业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等的主阵地。实训、实习既是强化学生职业技能、提高其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对学生进行劳动观念、职业意识、敬业精神、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感教育和促进职业道德行为习惯养成的重要途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学校要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职业指导是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的重要途径,在职业指导工作中要全面渗透德育内容。

  《大纲》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结合本地区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德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学校德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学校要加强对德育课教学质量、班级德育工作、部门及教师育人质量的考核评比,把德育工作实绩作为对部门及教职工考核的重要内容。

  《大纲》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有明确的机构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学校实行校长负责的德育工作管理体制,党组织要发挥德育的监督保证作用,全体教职工都要做  好学生的德育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从事德育工作。德育经费要确立科目、列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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