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所谓的“问题学生”,湖南邵阳市一所中学开出了“犯错押金”,要求犯错的学生交1000元的押金。学校称,这样做是希望对学生形成一定的约束力,当学生“变好”,或者转学、毕业离校的时候,押金都可以退回。
应该承认,“犯错押金”有着良善的初衷。最理想的状态是,“犯错押金”将学生、家长和老师有机勾连起来,既对学生起到约束作用,也对家长起到提醒作用,有利于形成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合力,最终让“问题学生”改过自新。
然而,看似合理的行为,却陷入教学管理的两难困境。这是因为,学生通常被视为一个同质性的整体,“好学”、“听话”、“守纪律”是他们共同的行为准则。然而,不同的学生在家庭背景、生活经历、兴趣爱好、性格特征等方面原本就悬殊,当共性的管理规范遭遇个性的性格差异,不可避免地引发摩擦与碰撞。
可以说,“犯错押金”和近两年出现的“绿领巾”、“红校服”如出一辙,都可算是裹挟着“标签论”的教育偏差行为,往往会进入“初衷良好、方法僵化、结果差强人意”的怪圈,进而引发舆论围观和公众质疑。透过“犯错押金”,我们可以发现一个公共的教育问题,即面对那些调皮、打架、不听话的学生,老师们应该如何应对?体罚式的“耳光教育”也好,“以罚代管”也罢,都是一种价值观错乱导致的行为偏差,都隐伏着“暴力育人”的观念。当老师们给那些不听话的孩子贴上“问题学生”的标签,并通过“犯错押金”来管制孩子的时候,也未尝不是一种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