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国高校信息管理中心 中国教育协会
站内搜索:
 
在线咨询 | 设为首页 | 联系站长 | 加入收藏
首页 | 新闻 | 招生 | 就业 | 招聘 | 考试 | 培训 | 校园 | 考研| 留学 | 外语 | 资格 | 论坛 
高校风采 | 高等教育 | 职业教育 | 民办教育 | 基础教育 | 成人教育 | 自学考试 | 远程教育 | 校庆 
 独立学院  |  网络学院  |  软件学院  |  高职高专  |  中外合作  |  公务员考试  |  教育论文  |  考研动态  |  热点关注  |  热门图书期刊  |  网站建设推广  
  ·2009全国高校艺术招生信息·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信息·2009年民办院校招生信息·教育家与高校名师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高校信息网 -> 新闻资讯 -> 教育新闻 -> 文章内容
栏目导航
· 教育新闻 · 热点关注
· 基础教育 · 高等教育
· 职业教育 · 民办教育
· 自学考试 · 综合新闻
· 招生考试
热门文章
· 2007年美术高考招生简章总..
· 第一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 2006年北京自考英语不再承..
· 2007年美术高考招生简章总..
· 各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部..
· 2007年全国各院校艺术类专..
· 记录年轻人真实的心路历程..
· 2007年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
· 杨开:香港中文大学心理咨..
· 北领地大学 (Northern Ter..
相关文章
· 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或取消..
· 深圳2008年成人高考报名摄..
· [图文]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 深圳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
· 一场别开生面的答辩会---汽..
· 深圳:各民办中小学是否违..
· 深圳市深德技工学校2007年..
· 深圳07年公务员招考单独进..
· 深圳首期高级软件架构师研..
· 深圳市兆迪印刷机械公司北..
深圳10年没收销毁5万余份假文凭 成果显著
作者:佚名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07-10-20 14:17:21  发布人:admin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深圳10年没收销毁5万余份假文凭 成果显著
2007年10月22日 09:11
 


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张凤友(图右)出席授权仪式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罗秋近)经教育部授权,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正式成为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

    10月16日上午,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正式授权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其在深圳地区唯一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记者从授权仪式上了解到,深圳开展文凭验证10年来共查实没收并销毁假证共计5万余份。

     据介绍,深圳是在全国较早开展学历认证工作的城市,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1997就成立了文凭验证室,提供大专以及大专以上境内文凭的验证服务,是深圳市报考公务员、报考事业单位职员、报考职称、干部学历审定、公务员职务晋升、接收大学毕业生、用人单位招聘、劳动人事招调入深圳特区的文凭验证的指定机构。目前深圳每年的验证量已达8万份。

     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文凭验证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9月底,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总验证数量为60852份,其中假证1392份,占2.29%,非学历证书1522份,占2.50%。假证中假硕士学历所占比例为0.56%,本科占23.34%,专科占38.94%,成教本科占3.74%,成教专科占17.82%,自考本科占3.59%,自考专科占11.99%;非学历证书中,硕士学历所占比例为18.26%,本科占7.82%,专科占56.44%,成教本科占2.23%,成教专科占14.39%,自考专科占0.39%。这些假文凭主要集中在湖南、湖北、四川、江西、广东等地的一些高校。


授权签约仪式现场

     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教育部授权将深圳的文凭鉴定工作正式纳入国家验证体系,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打击制假、贩假、用假文凭行为的决心。”记者了解到,求职人员提供虚假经历、虚假学历、虚假学位、虚假职称的,将记入警示信息,进入深圳信用网和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深圳学历认证工作纳入全国统一的学历认证体系后,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为全国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提高了深圳地区学历认证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对假文凭将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

    相关链接: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是教育部授权开展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工作的专门机构,于2002年1月正式对社会开展学历认证服务。该中心认证的主要依据是教育部授权管理的1991年以来全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数据库,经审核后,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对认证报告进行电子注册,提供网上查询。目前全国有17个单位获教育部学历认证代理机构资格,另外海外还有2个单位获教育部学历认证代理机构资格。中心或中心授权的代理机构均可以受理学历认证申请,为求职、出国、升学、证书丢失等提供学历证明,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来源:深圳新闻网)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上一篇文章:福建出台高校生户口管理办法 未婚生子也能落户
下一篇文章:教育部部长周济:变人力资源“大国”为“强国”
∷相关文章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更多评论…]
 
美丽的中山大学校园风光 江苏大学校园风光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校园风光 潮州学院校园风光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网站备案号:京ICP备06064914号
 服务热线电话: 86-10-87839609   mailto:webmaster@gxedu.org.cn  网络实名: 中国高校信息网
 Copyright © 2000-2008 Gxedu.org.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通用网址: 中国高校信息网
北京网通提供宽带支持   本站信息未经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本站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