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形势下,国家作出了“切实把发展高等教育的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的战略决策。民办高校该如何顺应形势发展需要,实现这个战略转变?关键是要有效提高民办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构建教育教学质量督导评估体系和运行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高等教育的需求。
当前,民办高校在发展过程中凸显出一些问题,主要包括:培养目标定位不准;“软件”建设相对滞后;课程结构不合理,达不到提高学生能力的要求;缺少教育教学质量督导评估体系和管理制度等。
构建教学质量督导评估体系和运行机制,必须从民办高校实际情况出发,采用政府部门督导评估、社会中介评价与学校内部自评相结合的评估标准结构体系,才能构筑起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大厦,培养出适应社会所需的高质量的各类专门人才。
制订教学质量评估标准,开展全面系统评估工作
民办高等教育教学评估必须以国家教学评估方案为指导,学习和吸收先进的评估理论和做法,制订出符合民办高校发展特点的评估标准体系。评估标准既要重视基本办学条件等“硬件”,更应加强对办学指导思想、理念、校风、教风、学风、师资队伍、生源质量、教学质量、社会声誉、办学特色、就业状况、制度建设、科学研究、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等“软件”的督查。从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特殊性和阶段性出发,采取支持、鼓励、帮助、促进、提高的态度,博采众长,融合创新,建立符合当前民办高等教育实际的、切实可行的督导评估标准。由于民办高校在体制机制、资金渠道、生源、师资队伍结构等方面与公办高校有所不同,制订符合民办高校实际情况的评估标准体系十分必要,它将对民办高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起到指导、监督作用,有利于社会对民办高校的认可和其自身的健康发展。
加强自我评估,建立“三级四方”教学质量督导评估组织保障体系
民办高校发展的关键是要把教学质量搞上去,这是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的根本,也是民办高校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对民办高校来说,具有决定意义的是加强教学质量自我督导评估,建立起“三级四方”教学质量督导评估组织保障体系。
所谓“三级”是指以教研室为基本教学质量保证监控组织单位,由校、系、教研室三级组织共同承担教学质量责任,形成自下而上、层层把关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不同的管理层次有不同的工作内容和教学质量保障监控重点,由此形成一个互保互联、各有侧重、分工协作的教学质量保障监控组织共同体,强化教学活动的规范化管理和“过程监控”。所谓“四方”是指学生、督导、系部主任、教研室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系统性的评估。这种由学校专职督导部门或教务部门统一管理的全面立体交叉督导评估组织体系,能够对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都进行规范化管理,对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质量进行全程监控,开展重点预防和控制,尽可能地把影响课堂教学质量的各种不利因素降低到最低限度,并把构成优质教学的各种有利因素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以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
组建教学评估机构,由“行政主导型”向“社会中介主导型”转变
当前,应尽快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有关中介评估机构参与民办教育评估的法律规定,推动民间中介评估机构的建立,使评诂工作逐渐由目前的“行政主导型”过渡到“社会中介主导型”。这对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具有重要意义,这也是国际高等教育评估发展的趋势。(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 郭占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