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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任期制”规定,学生代表必须通过各学院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在任期期间,可以开展关系学生的各项事务、工作咨询和建言,参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同时监督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据介绍,代表向大会递交了提案上千条,大会经过综合、整理了89条提案,并向学校有关部门征集了答复意见。
华工团委负责人表示,“代表任期制”是华工培养学生民主意识的有力尝试。 (夏杨 刘慧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