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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要求有关高中学校在假期认真组织好高中录取工作,任何高中学校不得私自录取新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之间转让招生计划,更不得向学生提前收费。
暑假期间,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除新初三和新高三年级可安排不超过两周时间的补课(收费须经物价部门批准)外,学校不得随意统一组织其他年级学生进行补课。学校应合理安排这两个年级的补课日期,学校应有防震紧急疏散预案,遇有紧急情况,应及时沟通信息。同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在师生集中场所采取有效措施,根据气温情况适时调整在校学生的作息时间。
同时,各保育院、幼儿园原则上不放假。在孩子减少的情况下,保教人员可轮流休息,但不得硬性动员家长接回孩子。放假前各学校应组织学生进行防震、防火、防溺水以及交通、食品卫生等安全教育,学习自救知识和提高自我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