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联系站长 | 加入收藏
首页 | 新闻资讯 | 高考招生 | 考研招生 | 艺术招生 | 就业信息 | 教师招聘 | 招生信息 | 培训招生 | 民办招生
校庆 | 成人教育 | 远程教育 | 网络学院 | 软件学院 | 高职高专 | 独立学院 | 中外合作 | 自学考试 | 热点关注 
校园 | 高等教育 | 职业教育 | 民办教育 | 基础教育 | 教育论文 | 资格考试 | 出国留学 | 高校风采  | 高校名师 
北京 天津 河北 湖南 山西 辽宁 吉林 福建 上海 浙江 江西 广东 重庆 四川 云南 贵州 广西 海南 江苏 安徽 山东 内蒙 湖北 河南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黑龙江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高校资讯网 -> 新闻资讯 -> 热点关注 -> 文章内容
教育部:加分资格造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作者:佚名  来源:京华时报  发布时间:2012-4-22 15:06:44  发布人:admin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昨天,市教委转发了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与修改前相比,新《办法》共有15处较大改动,首次将加分资格造假认定为作弊,并规定了团伙作弊、通过电子设备传送试题及答案等违规行为的处罚,考生最高将面临停考国家教育考试3年。

  严重作弊将停考3年

  依据修改,新《办法》将考生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具体分成“违纪”9种和“作弊”14种,将监考等考试工作人员可能发生的违规行具体分成“违纪”9种和“作弊”10种。其中,首次将“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获得加分资格”的行为认定为考试作弊。

  针对考生违纪作弊行为的处理,新《办法》进一步细化。考生如出现以下四类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组织团伙作弊的;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不服处理可提诉讼

  新《办法》加大了对在校生、教师参与考试作弊的处理。在以往打击“替考”的基础上,增加了对“组织团伙作弊”和“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以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两种情形,规定凡出现以上三种情形之一者,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依据规定,受到停考处理的考生,可向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听证,对作弊的事实、情节等进行审查、核实。如申请人对复核决定或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对于作弊的认定,新《办法》增加了视频证据的条款,如监考人员通过视频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通过视频录像回放,对所涉及考生违规行为进行认定。

  考生将有诚信档案

  此外,新《办法》明确了对考生诚信档案的管理,要求教育考试机构应当建立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保留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人员的相关信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记录的信息未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删除、变更。

  教育部规定,新修改的《办法》已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两个月后的高考将适用该新《办法》。目前,市教委已着手准备相关培训工作,重点针对参与组织考试、监考以及违规处理等工作的人员开展培训。(记者张灵)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相关文章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更多评论…]
 
美丽的中山大学 江苏大学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潮州学院
栏目导航
· 基础教育 · 高等教育
· 教育新闻 · 热点关注
· 职业教育 · 民办教育
· 自学考试 · 综合新闻
· 招生考试
热门文章
· [推荐] 63.8%受访者认为高..
· 河南高考报名政策出台 符合..
· 2007年美术高考招生简章总..
· 第一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 2007年美术高考招生简章总..
· 2006年北京自考英语不再承..
· 世界第一17岁上海女孩新托..
· 2007年全国各院校艺术类专..
· 各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部..
· 记录年轻人真实的心路历程..
相关文章
· 广东:教育部规定伪造加分..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普..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普..
· 教育部调研江苏高考改革
· 教育部:高校自主招生是目前..
· 教育部:“就读地参加高考”..
· 教育部出台高考招生方案 我..
· 教育部:2011年高考将重点打..
· 教育部要求清理规范 地方性..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1004691号
服务热线电话: 86-10-87839609  mailto:webmaster@gxedu.org.cn 网络实名:中国高校资讯网
 Copyright © 2000-2010 Gxedu.org.cn Inc.All rights reserved.通用网址:中国高校资讯网
北京网通提供宽带支持   本站信息未经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本站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