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学目的
为了提高公、检、法、司、政府部门及企业单位近年来参加工作的本科生的学历水平,满足社会对高层法律专业人才的需要,使具有本科学历的在职人员不脱产取得法学硕士学位。经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教育办公室批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举办法学硕士在职研究生课程班。
二、开设专业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
三、课程设置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商法学(包括金融法、证卷法、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等)、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有关专题讲座等。
四、学制及教学方式
1、学制:2年
2、教学方式:根据在职人员的具体情况,按照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大纲和培养计划,采取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一般利用节假日、双休日集中授课,并布置作业安排考试。
五、招生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学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人员;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两年以上;并具有一定科研成果的在职人员。
六、资格审查和录取收费
1、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录取通知书。
2、收费标准:每个学员交学费共计人民币14000元,报名费200元,学杂费2000元(书籍资料费、申硕辅导费)。学位申请费按照学校学位办规定的标准另行收取。学员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七、学籍与证书
1、由中国政法大学建立统一学籍、统一管理,学习结束后档案由学校及学员单位存档
2、符合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规定条件及中国政法大学学位办规定条件的,获得国家承认法学专业硕士学位。
3、学员完成培养计划规定课程,考核合格者,并可颁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八、报名办法
1、填写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表及个人详细简历
2、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及一寸、二寸照片各2张
3、审核通过后发入学通知书,开学时交纳学费
九、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电话:010-88119835 传真:010-64496042 联系人:钟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