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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岗计划”将实施 云南鼓励大学生农村执教
作者:佚名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07-4-25 15:10:16  发布人: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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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起,国家将在云南等西部省市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通过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到西部“两基”攻坚县的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任教,逐步解决农村地区师资力量薄弱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省教育厅近日向各州市发函,要求如实上报“特岗计划”教师需求量。这标志着云南省“特岗计划”前期工作已正式启动。

招募大学生赴农村任教



“特岗计划”是在中央、地方人事权不变的前提下,由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对西部农村贫困和边远地区予以的特殊支持。通过在一些县相对集中设立教师岗位(一般在1个县安排100个左右,1所学校安排3-5人),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

特岗教师在中小学现有编制内实行聘任制,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合同管理。招聘的对象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已取得教师资格并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往届本科毕业生。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招聘工作由省级教育、人事、财政、编办等部门共同负责,预计2006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将于6月中旬结束。被聘用的特岗教师将于秋季开学时正式到岗任教。



国家统一工资标准



“特岗计划”教师聘期3年,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和补贴由各地根据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中央财政将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按人均年1.5万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出1.5万元的,高出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省级财政负责统筹落实资金,解决特岗教师的相关补贴、社保待遇、周转住房等问题。聘期满后,鼓励其继续从事教育工作,也允许自主重新择业,并为其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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