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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标准划定
作者:佚名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07-1-26 9:53:39  发布人: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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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人事厅昨日公布了2006年度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的合格标准,我省分别有452人和118 人通过这两项资格考试。

  据悉,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我省452人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我省118人考试成绩合格,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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