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的“把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初、中级人才摆到突出的位置”的精神,加速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中等专门人才,现对改革和发展成人中等专业教育提出以下意见: 一、成人中等专业教育的发展目标 九十年代成人中等专业教育的发展目标是:全面提高成人中等专业教育水平,建立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质量和效益较高、具有地方、行业特色及较强职业性和开放型的成人中等专业教育体系。县(市)、区成人中等专业教育应有较大的发展。到2000年,全国大多数县(市)、区要建立成人(农民)中等专业学校或成人教育中心。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成人中等专业教育应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广播电视、函授中等专业教育要在地方政府统筹规划下积极发展。要逐步与中专自学考试相互沟通,发挥各自优势,创造新的办学模式。“九五”期间,使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上一个新台阶。到本世纪末,成人中等专业教育总体规模达到在校生600万,其中学历生300万。评选一批国家级、省(部)级示范性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二、成人中等专业教育的改革措施 (一)坚持直接有效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人才。各类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办学机构,应积极了解本地区、本部门(行业)、本单位及农村的发展规划、资源优势、项目开发、技术引进、人才需求及经济建设的急需,及时调整专业。行业(部门)举办的成人(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应根据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结合企业目标管理、生产实际及社会需求,开办各种成人教育,全面提高企业人员素质。广播电视、函授中等专业学校应积极为大中城市社区、中小城镇、广大农村及边远地区服务。县、区举办的成人(农民)中等专业学校要为当地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为全面加强农业基础地位、面向乡镇企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为农村商品生产、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经营形式服务。为发展农村的主导产业设置专业,积极参与“星火计划”、“燎原计划”、“丰收计划”的实施,会同农业、科技部门组成农业技术推广
网络,促进农村教育、科学技术、经济发展的结合,承担乡(镇)、村农民文化技术学校教学、管理人员的培养及教材编写任务。 (二)进一步完善成人中等专业教育管理体制。各部门(行业)要健全各级成人中等专业教育管理机构,继续完善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国家教委对全国成人中等专业进行宏观管理和总体规划,负责制定有关成人中等专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学校设置标准、学历教育基本规格要求,协调中央业务部门与地方有关成人中等专业教育工作。有关部委要办好所属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并对本系统(行业)范围内各类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的布局、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材建设等方面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对本部委及直属单位举办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设置专业,在征得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由部委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全省(市)的成人中等专业教育进行全面规划、督导和指导,加强对各类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审批学校和专业,调整学校布局,确定教学计划和教材,检查评估教学质量和办学条件,进行统考、抽考,把好毕业验印关。并可根据情况,适当放权到地(市)教育部门。 (三)改革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扩大办学自主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应充分运用立法、规划、督导检查、信息服务及政策指导等手段进行宏观管理,给学校更多办学自主权。学校要改革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逐步实行全员聘任制和结构工资制,建立起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办学机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岗位责任制、全员考核制。 (四)突破单一学历教育模式,采取各种教育形式,促进学校教育与社会的紧密结合,培养多规格人才。学校在办好学历教育的基础上,要大力举办岗位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及各种短期业务技术培训;开展单科、专业证书及结业证书教育,建立和完善学历文凭、技术等级证书、岗位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国家教委将选择少数学校进行“双证”或“多证”教育试点的总结推广工作。打破封闭式的办学模式,提倡职前职后教育的结合,促进成人学校与职业学校的联系与合作,一所学校可挂多块牌子,进行职前和职后的中等专业技术教育,以合理利用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开展学校之间,学校与地区、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多形式联合办学。 (五)建立一支素质较高、以专职为骨干,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教师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有关部门要创造条件,合理安排教师的业务进修和深入生产工作一线调查研究,增强实践教学能力;学校要制定奖励政策,鼓励教师一专多能,对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有计划、有目的地选拔优秀毕业生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不断充实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队伍;教师职称评定工作要转入经常化、制度化,对杰出的中、青年教师可破格晋升职称。对符合条件、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可评定相应的教师职称。今后,要把改革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等成绩、教学研究成果及推广应用效果作为对教师考核、奖励和评定职称的重要内容;有条件的学校可实行双师制。 (六)深化教学改革,加强理论研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各地、各部门(行业),成人教研机构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要提高对教学改革重要性、紧迫感的认识,把教学领域的改革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加强教学改革实验研究。成人中等专业教育的教学改革应贯彻按需施教、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优化课程结构,更新材、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注重能力培养。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或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推进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进行教改实验。改革方案从实际出发,把理论教学与能力训练落实到从业人员素质与任职资格的要求上。充分利用校办产业(企业)、工厂、科研单位及社会的有关条件作为学习理论知识和实践相结合、提高动手能力的实习基地。要加强理论研究,建立研究机构,鼓励校内、校际间、地区和部门(行业)间开展学术研究、学术交流活动,主管部门要创造条件让学校参加国际交流。 (七)坚持和完善由地方、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按需办学的体制。办学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对学校的投入,应根据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而增长。学校可接受社会捐资和多方面筹措资金。校办产业(企业)可开展有偿服务,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学校之间、学校与企业之间可联合创办产业(企业),把学校办成教学、科研、生产、咨询服务的实体,校办产业收入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扶持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校办产业(企业),按当地条件尽可能给予优惠政策;在启动、流动资金和生产贷款等方面给予支持。 (八)加强评估督导工作,不断提高整体办学水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部门,要把检查评估成人中等专业教育质量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坚持下去,要不断完善评估指标体系,每隔5年左右对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开展一次较全面的检查评估。对领导不够重视、办学方向不明确、条件简陋、办学效益差的学校,进行调整或撤并;建立由教育部门、协会、学会、专业委员会和专家组成的评估督导队伍,不定期地深入到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进行必要的督导检查,坚持督导与评优相结合、分散与集中相结合、一般与重点相结合等多种督导检查方式,促进成人中等专业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