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交通部职业资格工作要点
2006年是交通建设和发展“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十分关键的一年。今年交通部职业资格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全国科技大会和全国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交通行业对从业人员管理的实际需求和今年交通中心工作,进一步理顺关系,强化管理;切实加强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建设;加大交通行业关键专业技术岗位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和特有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工作的力度;全面开创交通职业资格工作的新局面。具体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全国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工作网络建设
㈠根据部内有关司局领导和部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的变化情况,调整部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组成人员。加强对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工作的归口管理。
㈡加强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干部队伍和办公条件等基础建设,保证中心作为独立法人的启动和良性运行。根据去年部印发的《关于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从有利于职业资格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理顺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与部内有关单位的关系。
㈢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职业资格工作机构建设,基本建成全国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工作网络。
㈣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在下半年召开全国交通职业资格工作会议,指导、推动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理清与有关部门在涉及交通行业职业资格方面的关系
㈠根据国家对职业资格工作的分工和我部的职责,从有利于交通行业管理的实际出发,重点理清我部与建设部在公路、桥梁与隧道勘察设计领域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和注册管理方面的关系。
㈡加强与建设部在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方面的沟通。
㈢加强与建设部、发改委、国家安全监督总局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发挥我部在建造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与交通行业关系密切的职业资格建设、注册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三、逐步将交通行业自律的从业人员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体系
㈠开展对交通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深入研究,为把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纳入有关行业法规提供科学依据。
㈡对交通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进行清理,按照国家对职业资格的统一要求,提出纳入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体系的可行性研究方案。
四、加快实施《交通行业关键专业技术岗位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㈠制定印发机动车运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文件,完成首批汽车运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考核认定工作。
㈡制定印发危险货物运输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
㈢制定印发船舶代理人员和理货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文件。
㈣印发《注册验船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制定配套文件,并联合人事部印发;完成首批验船师的考试认定工作。
㈤印发《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制度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完成首批道路工程勘察设计人员职业资格的考核认定工作。
㈥会同建设部等有关部门研究解决隧道工程专业的设置问题,印发《注册结构工程师(桥梁工程)制度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
㈦研究启动交通建设试验检测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工作;继续在交通行业实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的考试。
㈧调查研究,完成明年拟建职业资格制度的可行性报告。
五、加快实施《交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实施方案》
㈠加强调查研究,组织修订交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目录和技能标准;组织编制首批职业(工种)鉴定规范;申报交通行业新职业(工种)。
㈡建立首批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初步构建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机构网络。
㈢加强与国家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申请批准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和颁布第二批交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目录。
㈣开展首批交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的技能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