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联系站长 | 加入收藏
首页 | 新闻资讯 | 高考招生 | 考研招生 | 艺术招生 | 就业信息 | 教师招聘 | 招生信息 | 培训招生 | 民办招生
校庆 | 成人教育 | 远程教育 | 网络学院 | 软件学院 | 高职高专 | 独立学院 | 中外合作 | 自学考试 | 热点关注 
校园 | 高等教育 | 职业教育 | 民办教育 | 基础教育 | 教育论文 | 资格考试 | 出国留学 | 高校风采  | 高校名师 
北京 天津 河北 湖南 山西 辽宁 吉林 福建 上海 浙江 江西 广东 重庆 四川 云南 贵州 广西 海南 江苏 安徽 山东 内蒙 湖北 河南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黑龙江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高校资讯网 -> 职业教育 -> 职业认证 -> 文章内容
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简介
作者:佚名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07-6-25 17:35:59  发布人:admin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一、   考试依据文件
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
二、考试等级划分与专业能力
  (一)资深翻译:长期从事翻译工作,具有广博科学文化知识和国内领先水平的双语互译能力,能够解决翻译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对翻译事业的发展和人才培养作出重大贡献。
  (二) 一级口译、笔译翻译:具有较为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较高的双语互译能力,能胜任范围较广、难度较大的翻译工作,能够解决翻译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能够担任重要国际会议的口译或译文定稿工作。
  (三)二级口译、笔译翻译: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良好的双语互译能力,能胜任一定范围、一定难度的翻译工作。
  (四) 三级口译、笔译翻译: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一般的双语互译能力,能完成一般的翻译工作。
  资深翻译实行考核评审方式取得,申报资深翻译的人员须具有一级口译或笔译翻译资格(水平)证书;一级口译、笔译翻译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取得。资深翻译和一级口译、笔译翻译评价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二级口译、笔译翻译和三级口译、笔译翻译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的考试办法。申请人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口译或笔译翻译的考试。
三、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并申请登记。
四、考试时间
自2005年起,二级、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定每年举行2次,考试日期原则定为5月份最后一周的周六、周日和11月份的第二周的周六、周日;其他语种各级别考试每年举行1次,为5月份最后一周的周六、周日。     
   五、组织实施
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以下简称中国外文局’’)组建翻译资格(水平)考试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拟定考试语种、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命题,研究建立考试题库等有关工作。人事部组织专家审定考试语种、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各地人事考试中心具体承担。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并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 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每3年登记一次。有效期满前,持证者应按规定到指定的机构办理再次登记手续。再次登记,还需要提供接受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的证明。
  取得二级口译、笔译翻译或三级口译、笔译翻译资格(水平)证书,并符合《翻译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翻译或助理翻译专业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聘任相应职务。二级口译、笔译翻译和三级口译、笔译翻译的相应语种实施全国统一考试后,各地、各部门不再进行相应语种的翻译及助理翻译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相关文章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更多评论…]
 
美丽的中山大学 江苏大学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潮州学院
栏目导航
· 政策文献 · 政策导引
· 职教书架 · 专家观点
· 试题中心 · 职业认证
· 辅导资料
热门文章
· 河南高考报名政策出台 符合..
· 2007年美术高考招生简章总..
· 第一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 2007年美术高考招生简章总..
· 2006年北京自考英语不再承..
· 世界第一17岁上海女孩新托..
· 2007年全国各院校艺术类专..
· 各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部..
· 记录年轻人真实的心路历程..
· 2007年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
相关文章
· 浙江暂停足球等二级运动员..
· 浙江高考体育加分乱象丛生..
· 二级运动员被校长推荐上北..
· 北京高考特长生政策将调 二..
· 国家一级、二级注册建造师..
· 如何通过注册金融分析师二..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教..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1004691号
服务热线电话: 86-10-87839609  mailto:webmaster@gxedu.org.cn 网络实名:中国高校资讯网
 Copyright © 2000-2010 Gxedu.org.cn Inc.All rights reserved.通用网址:中国高校资讯网
北京网通提供宽带支持   本站信息未经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本站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