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三年内将消除全部中小学危房
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和质量终身负责制
本报讯(记者 刘玉)日前,辽宁省政府召开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各项工作。
据悉,按照辽宁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3年内将消除全部98万平方米中小学危房。目前,该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已确定:2009年8月31日之前,不漏一校、不漏一栋地完成所有中小学校舍的排查工作。2009年年底前完成校舍鉴定和加固设计方案。省内各地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年度实施计划在2009年8月31日前完成,3年总体规划及2010、2011年度规划在2009年年底前完成。2011年年底之前完成3年总工作量,并且检查验收面达到100%。
辽宁省政府要求各地加大投入力度,将校舍安全工程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发挥最大的效力,坚决防止学校出现新的债务。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对工程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管,真正把校舍安全工程建成“阳光工程”、“放心工程”。
据悉,对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辽宁省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和重大事故。辽宁省还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所有行政领导、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
《中国教育报》2009年7月6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