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象山建立城乡教师流动机制
农村教师“上挂”培养 城区教师下乡支教
本报讯(记者 朱振岳 通讯员 姚翔)“在城区学校挂职,在指导老师引领下,已取得很大进步,这得益于城区学校专家多、资源多、活动多。”在浙江省象山县实验小学挂职快两年的农村新教师胡贝贝、王挺日前谈起了自己的切身体会。
2007年从宁波大学毕业,胡贝贝和王挺被分配到象山县的两所农村学校任教。不过,刚跨出大学校门,还未跨进小学校门,他俩就被幸运地安排在县实验小学进行为期两年的挂职培养。9月,他们将重新返回农村学校任教。
象山县墙头学校校长翁朝明说:“‘上挂’培养对农村学校来说,好处多多。原来一名新教师分配下来,要花大量时间和精力培养,等培养好了说不定就调走了;现在城区学校把培养好的新教师送过来,可以直接挑重担,大大增强了农村学校的师资力量。”
为促进新教师专业成长,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水平,象山县决定实施农村新教师到城区学校挂职培养制度。挂职期间由城区优质学校骨干教师进行“一对一”传、帮、带,使挂职教师在业务上能够快速提高。从2007年至今,全县已有58名新教师在城区学校进行挂职,期满后他们将全部返回农村学校任教。
近年来,象山县不断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创新教师流动机制。象山县教育局局长陈乃青说:“建立合理的教师流动机制,能够稳定教师队伍,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对于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早在2003年,象山县就实施了城区教师支教制度,要求无农村从教经历的城区45周岁以下的教师评聘中级以上职称时,须有到农村学校定期支教一年的经历,完成一年支教任务并经考核合格的教师可优先参加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市级骨干教师评选。县教育局把选派城区优秀教师下乡支教的任务,纳入城区学校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目前,象山县已有103名教师顺利完成了支教工作。
象山县还积极探索建立校长合理流动机制,从城区学校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农村学校任职。农村学校象山二中校长仇新山说:“县里这种下派任职举措我举双手赞成,城区骨干教师不仅把优秀的管理理念带下来,同时对学科引领、提升质量等都产生了积极影响。”
近3年,象山县已选派28名城区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到农村学校担任农村学校的校长,这些下派农村学校的领导任期一般为3至5年。据了解,下派干部绝大部分目标明、思路清、创意新、干劲足,为农村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科研水平作出了积极贡献。
城乡之间校长、教师交流结出果实,象山县坚定了深入推进教师交流制度化、规范化的决心,去年5月,该县教育局出台了《象山县义务段学校教师区域交流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在所在学校连续工作满8年的非毕业班任课教师必须交流”,2008年在城区义务段学校及城郊中小学先行组织实施,城区(含城郊)10所中小学的111名教师参加了双向交流。县教育局副局长周国鸣说,今年交流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到部分农村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