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校贫困毕业生获多项就业援助
就业工作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 严禁扣发欠费大学生毕业证
本报讯(记者 宋全政)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严禁高校扣发欠费学生毕业证。日前,山东省出台多项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尽快就业。
山东在保证“三支一扶”、“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等项目经费的同时,将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各级政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举办针对应届毕业生的供需见面活动,一律免收应届毕业生进场费。
同时,政府组织的各类重点建设工程和项目,所需人员应优先从高校毕业生中录用。各级政府在城市社区建设中,要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在社区管理、高技术服务等新兴社会工作岗位就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各高校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服务和重点推荐,最大限度地使困难家庭毕业生在离校前实现就业;要加强对困难家庭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经济援助,安排专项资金帮助解决其就业推荐材料制作、择业过程中交通费用等方面的困难。严禁学校因欠费扣发困难家庭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档案等证件和材料,确保其顺利离校、及时就业。对失业3年以上的特困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要实施重点帮助,优先安排参加就业见习活动,通过实践锻炼提高他们的择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