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将买卖生源行为纳入商业贿赂
3所中职学校违规招生被通报 4名校长被免职
本报讯(记者 胡航宇)针对少数中职学校在招生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日前,重庆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意见》,并将买卖生源行为纳入商业贿赂范畴进行专项治理。
重庆市政府出台的《意见》提出,从2007年起,重庆市将采取定学校资格、定招生计划、定专业设置和定招生成本的“四定”办法,规范招生过程管理。“四定”办法的具体内容包括建立中职学校准入和退出机制、科学核定中职学校办学规模和当年招生人数、定期向社会公示中职学校毕业生各专业就业情况等。
为加强对中职教育招生的监管,重庆市监察部门从2007年起将买卖生源行为纳入商业贿赂范畴进行专项治理,工商部门也将加大对招生中的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惩处力度。
在5月1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重庆通报了3所中职学校违规招生行为的处理情况,并对4名违规校长给予免职处分。
记者了解到,重庆市还对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就读中职学校政策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参与资助工作的学校须达到国家标准,分等级确定资助对象受助经费标准,实行资助政策和经费向优质中职学校倾斜,切实保障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接受良好的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