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6日电(吴晶 董豆豆)记者6日从教育部获悉,2008年,全国公办和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共有4156.24万人次的学生获得约293.7亿元的资助,比上年的272.92亿元增长7.6%。
实际上,中国为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投入共计304.13亿元(含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共10.43亿元),其中各级财政直接投入154.07亿元,占当年资助总投入的50.66%,比上年的75.28亿元增长104.66%。
据教育部财务司巡视员兼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炎介绍,2008年奖学金和助学金仍然是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主体。国家奖学金向573.16万学生发放奖励金额68.59亿元,国家助学金向627.56万人发放资助金额92.02亿元,两者分别占当年资助总金额的23.36%和31.33%。
据了解,根据中国目前初步建立的国家资助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系,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地方政府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以及学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地方政府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以及学校设立的其他助学金。
崔邦炎强调,这些经过详细统计、登记的资助数据也包括对2008年遭受汶川地震影响的灾区学生的特别资助。其中,减免18.81万名生源地为汶川地震重灾区51个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95亿元的2008年秋季学期学费;向其中13.17万名学生发放1.32亿元的2008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
据初步统计,2008年全国公办和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总数为2103.27万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为473.96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22.5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约为158.32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7.5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占教育部直属高校在校生的比例也基本与此相当。
为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顺利完成学业,教育部决定今年继续开通24小时专人值班的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接受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并对投诉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