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试点11万余人获助
地震重灾区大学生将获特别资助
本报南京7月22日讯(记者陈瑞昌)记者今天从全国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交流培训会上获悉,自2007年8月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5省市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以来,共有11.3万名贫困大学生提出申请并通过审批,审批金额13.5亿元。汶川大地震中51个重灾县市的高校学生都将列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范围,并享受特别资助政策。
据了解,2007年,全国高校共有5万名优秀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中央财政拨款4亿元,资助面近0.3%;52万余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拨款约26亿元,资助面达3%;347.7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国家助学金,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拨款约35亿元(半年),资助面达20%。从2007年至今年6月底,全国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平均比例达到11.2%,其中中央高校达到16.2%,地方高校达到10.3%。
2007年,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有42万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占当年录取本、专科新生的9%。据悉,2008年,我国将继续在高等教育阶段实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师范生免费教育、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资助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