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校辅导员可评职业技术职务
处级可占辅导员队伍的10% 与学校其他岗位职级同等待遇
本报讯(记者 杨占苍)在河北科技大学当了多年辅导员,曾获得不少表彰奖励的王老师近日非常高兴:按照河北省出台的新政策,他可以担任“正处级”辅导员了。为了建设一支高水平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河北省委教育工委、省人事厅、省编委、省教育厅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人事、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像重视业务学术骨干一样重视辅导员、班主任的使用和发展。
该省要求,专职辅导员既可以按辅导员职称评审标准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职业技术职务,也可根据工作年限和实际表现晋升相应的行政职务。设立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辅导员管理岗位,其中处级(含副处、正处)岗位可以占到辅导员队伍的10%,辅导员职级与学校其他岗位职级同等待遇。该省还将辅导员、班主任的岗位津贴纳入学校内部分配体系统筹考虑,确保专职辅导员的实际收入不低于本校专职教师的平均收入水平。
此外,河北还将建立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支持一批辅导员骨干攻读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学位和业务进修,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向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并将辅导员培养纳入高校整体师资培训规划、人才培养规划和党政干部培养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