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中小学(幼儿园)防灾自护安全教育”通知,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应将防灾自护安全教育渗透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形成学校防灾自护安全教育体系。
市教委强调,中小学(幼儿园)防灾自护安全教育是中小学生生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全面提高学校防灾能力和学生自护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伤害,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记者获悉,中小学(幼儿园)防灾自护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分为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事件、意外伤害事故、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安全事故等4个方面。
小学阶段主要在《品德与社会》、《自然》、《体育与健身》等课程中进行。小学阶段主要采用场景模拟、养成训练、主题班会、成果展示等方式,从安全出行、安全用电、安全用火、健康生活、自身保护等方面,落实防灾自护教育要求。
中学阶段主要在《思想品德》或《思想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科学》、《体育与健身》等课程中进行。中学阶段主要采用场景模拟、行为训练、实地演练、征文(演讲)比赛等方式,落实防灾自护教育要求。
防灾自护安全教育的形式,在小学中以游戏和模拟为主,在中学中以活动、体验和辨析为主。
市教委表示,学校可结合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利用广播操、体育活动等集体活动项目,积极开展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逃生救助演练,使师生熟悉学校周边环境及避难场所,掌握避险、逃生、自护自救的方法。
据悉,各校还将制订科学的防灾自护安全教育评价标准,并将其列为学校督导和校长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评价的重点集中于学生自护意识的建立、基本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自护行为的形成,以及学校对防灾自护安全教育活动的安排、必要的资源配置、实施情况和实际效果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