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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校自划线 湖北省招办详解艺术高考招录新规
作者:佚名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07-11-15 16:27:00  发布人: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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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校自划线 湖北省招办详解艺术高考招录新规

 

    湖北省招办11月12日公布的《湖北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生须知》,详细介绍了2008年艺术类高考招录政策。

    考试篇

    联考科目没有变化

    美术联考科目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50分), 总分250分。

    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实行联考的专业有:音乐教育类专业、声乐表演类专业、器乐表演(钢琴)类专业、舞蹈表演类专业、音像制作类专业、播音与艺术主持类专业和影视表演类专业。各类专业考试总分为200分。

    省内二本以下院校不得组织美术校考

    外省艺术本科(二)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可在湖北省相应本科层次联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确定本校专业合格考生;也可以不组织校考,直接使用联考成绩。

    省内艺术本科(二)美术类专业、艺术本科(三)美术类本科专业、省内外艺术高职(专科)专业(不含36所自主招生院校),均不单独组织校考,录取时直接使用联考成绩。

    联考合格考生才能参加校考

    湖北省统一划定联考专业合格控制分数线,联考成绩达到合格控制分数线即为联考合格,不再单独给考生发放联考合格证。

    只有联考合格考生,才能参加高校组织的校考;组织校考的高校,合格证书发放数量不应超过本校在鄂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校考讲究梯度留心文化课限定

    考生要有针对性地分散选择自行组织校考的院校,不要全部集中选择同一批次录取的院校,分散考虑每个录取批次的院校,便于给自己多增加一些录取机会;

    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校考前,要了解不同的院校或不同的专业,在录取时对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的不同要求,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选择合适自己的院校报考。

    录取篇

    36所自主招生院校自行划定文化线

    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本科(一)、艺术本科(二)、艺术本科(三)和艺术高职(专科)。按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当年生源情况,全省统一划定艺术类各批次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36所自主招生院校、省招委批准的省属高校自主招生的艺术专业,由高校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非美术类专科录取均使用联考成绩

    省内外所有院校(不包括36所自主招生院校),招收非美术类联考高职(专科)专业,均使用联考成绩,学校不再自行组织校考,录取时使用的专业成绩即为联考成绩。未参加非美术类高职(专科)联考,或联考成绩未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非美术类联考高职(专科)专业的录取。

    对湖北省联考未涉及专业,除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外,高校自行组织校考。如音乐类、播音主持等本科专业,湖北省没有组织联考,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校考,只要校考合格、高考成绩上线,就有资格参加录取。

    院校专业合格证不能跨校打通用

    有些院校对湖北省没有组织联考的专业组织了校考,有些院校在联考的基础上组织了校考,这些院校都可以自行发放专业合格证。在录取时,这些院校的专业合格证,只能本校使用,不能在院校之间打通使用;院校只能在本校专业合格生源中录取,不能录取联考合格,但没有本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

    有些院校对湖北省没有组织联考的专业不进行校考,经省招办同意后,这些高校可认可其他高校同层次同专业的合格生源,录取时,被指定认可高校的合格生源,视同本校专业合格生源。考生填报志愿时,可查阅招生计划,了解这方面情况。 (《楚天都市报记者徐啸寒 通讯员巩平)

 

 

湖北2008年高考艺术类统考11月20-23日报名

  记者从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湖北省艺术类考试报名时间已确定,武汉市和黄冈市以外的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间为11月20-23日,地点为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

  参加美术联考的考生应于12月1-6日凭《 2008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具体时间安排可登录考试院网站 http://www.hbea.edu.cn查询)到杨汊湖标准化考场领取美术联考准考证,考试时间为 12月8日,上午考色彩,下午考素描与速写。

  另悉,2008年1-3月,外省艺术院校(专业)专业测试将全部在杨汊湖标准化考场举行。非美术类考生和美术联考合格的美术类考生均凭《2008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按院校公布的时间(各院校报名、考试时间将在省考试院网站上公布)到杨汊湖标准化考场报名。(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湖北公布2008年普通高考艺术专业联考时间表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记者王晶、通讯员巩平、实习生江雪晴)近日,湖北省公布2008年高考艺术专业联考时间表。

 

  全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时间为2007年12月8日,非美术类高职高专联考时间为2008年1月20日至24日。

 

  2008年1月9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发放美术类联考成绩;2008年1月15日前省招办向社会公布美术类本科、高职(专科)专业联考合格控制分数线,2008年4月公布非美术类高职高专联考成绩和合格控制分数线。联考成绩达到合格控制分数线即为联考合格,不再单独给考生发放联考合格证。

 

  高校在湖北省设置考场组织专业考试2008年3月20日前全部结束。湖北省招办于2008年6月在湖北招生信息网公示各校合格考生名单。组织校考的高校,合格证书发放数量不应超过本校在鄂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湖北省美术类专业联考科目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50分),总分250分。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实行联考的专业有:音乐教育类专业、声乐表演类专业、器乐表演(钢琴)类专业、舞蹈表演类专业、音像制作类专业、播音与艺术主持类专业和影视表演类专业,各类专业考试总分为200分。(《湖北日报》)

 

湖北:高招艺考中院校专业合格证不能打通使用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记者王晶、通讯员巩平、实习生江雪晴)近日湖北省招办再次强调,艺术专业招生中院校专业合格证不能打通使用。

  录取时,院校的专业合格证只能本校使用,不能在院校之间打通使用;院校只能在本校专业合格生源中录取,不能录取联考合格但没有本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有些院校对湖北省没有组织联考的专业不进行校考,经湖北省招办同意后,这些高校可认可其他高校同层次同专业的合格生源。

  对在联考、校考中被认定违规的考生,参照有关规定,由湖北省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对校考组织过程中违反规定或因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招生院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组织专业考试的资格,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对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招生院校,湖北省可以不接受该校在鄂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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