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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ss version="2.0"><channel><title>中国高校资讯网--自学政策</title><link>http://www.gxedu.org.cn</link><language>zh-cn</language><description>中国高校资讯网</description><copyright>http://www.gxedu.org.cn</copyright><generator>Rss Generator By Newasp.Net</generator><item><title>2009年下半年北京自考园林专业实践课程网上报考安排</title><link>http://www.gxedu.org.cn/article/9/149/4160.html</link><category>自学政策</category><author>佚名</author><pubDate>2009/4/22 10:22:38</pubDate><description><![CDATA[2009年下半年（考试期：0910）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园林专业（专、本科）实践考核课程实行网上报考、网上缴费，报考网址为：http://www.bjeea.cn（北京教育考试院），具体安排如下：一、报考、缴费时间：2009年4月27日至5月6日，逾期不予补报。二、报考课程安排见附件。三、报考相关问题说明1、请考生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bjeea.cn），在首页点击“自考业务办理”，进入页面后点击“2009年下半年实践环节考试报考”即可进入报考页面进行相应实践课程的报考。2、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考课程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2009年5月6日前考生可随时查询、修改和补...]]></description></item><item><title>北京明年自考17门课程将使用新大纲和教材</title><link>http://www.gxedu.org.cn/article/9/149/3612.html</link><category>自学政策</category><author>佚名</author><pubDate>2008/8/27 14:25:24</pubDate><description><![CDATA[明年自考全年用书情况已确定，记者昨天从市自考办获悉，明年开考的近800门课程中，有17门课程将使用新编或修订的大纲和教材。　　据介绍，市自考办每年会对自考部分教材及大纲进行新编或修订，以保证考生所学知识合理更新。明年使用新编或修订大纲、教材的课程有：国际贸易、中国税制、经济法概论、税法、保险法、外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健康教育学、古代汉语、外国文学史、新闻摄影、商法原理与实务、微生物学与免疫学基础、护理学基础、营养学、儿科护理学(一)、通信概论。　　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自考综合信息查询系统了解最新教材目录信息。(记者张灵) ]]></description></item><item><title>浙江自考新开工业设计等六专业　08年4月开考</title><link>http://www.gxedu.org.cn/article/9/149/2179.html</link><category>自学政策</category><author>佚名</author><pubDate>2007/8/7 9:39:59</pubDate><description><![CDATA[　根据浙江省有关行业专业人才的需求状况，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自考委”）决定在浙江省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业设计、公共关系、产品质量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模具设计与制造、计算机控制技术等6个专科专业。　　一、6个专业自学考试在省自考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省自考委负责组织考试、考务考籍、社会助学管理和学习媒体供应等工作。各市、县（市、区）自考办（考试中心、考试院）在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下具体实施考务、考籍管理和学习媒体的供应等工作，并认真做好6个专业开考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确定中国美术学院为工业设计专业，中国计量学院为公共关系、产品质量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杭州职业技...]]></description></item><item><title>湖北26所院校2007年可招全日制助学班自考生</title><link>http://www.gxedu.org.cn/article/9/149/2170.html</link><category>自学政策</category><author>佚名</author><pubDate>2007/8/7 9:32:27</pubDate><description><![CDATA[　　“部属重点院校2007年停招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湖北省还有哪些院校可办这类班？”近日，不少高考生家长致电楚天都市报咨询。记者从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07年湖北省共有26所院校可办自考全日制助学班。　　这26所高校举办助学班的专业数量不等，譬如江汉大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就分别有32个、31个专业，而有的院校只有个别专业。具体详见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Article_show.asp?ArticleID=1257）。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强调，凡在公布学校和专业之外进行招生宣传的，该院自考办一律不予认可。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发布招生广告，必须是以由...]]></description></item><item><title>上海自考律师专业公共外语课调为选修课</title><link>http://www.gxedu.org.cn/article/9/149/933.html</link><category>自学政策</category><author>佚名</author><pubDate>2006/8/12 10:54:15</pubDate><description><![CDATA[上海教育考试院消息近日，上海市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本科）考试计划中“公共外语”调整为选修课，取消原先规定的35周岁的考生才能申请免考外语而选择其他课程考试的限制。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description></item><item><title>浙江大学关于调整自考本科专业学位课程通知</title><link>http://www.gxedu.org.cn/article/9/149/934.html</link><category>自学政策</category><author>佚名</author><pubDate>2006/4/12 10:54:50</pubDate><description><![CDATA[各市、县（市、区）自考办，有关考生：为规范我校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经有关学院专家论证，并经学校学士学位委员会批准，决定调整我校自考本科专业的学位课程，现公布调整后的自考本科专业的学位课程（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无论新老在籍考生今后统一按调整后的学位课程申请学位。　　二、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学士学位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三、调整后的学位课程自2006年8月30日起执行。　　浙江大学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学位课程一览表专　　业　　学　位　课　程　　汉语言文学　　英语（二）、中国古代文学史（一）、中国古代文学史（二）、中国现代文学史　　英语语言文学　　第二外语、高级英语...]]></description></item><item><title>四川自考生如何办理考籍转移手续</title><link>http://www.gxedu.org.cn/article/9/149/932.html</link><category>自学政策</category><author>佚名</author><pubDate>2006/4/12 10:53:42</pubDate><description><![CDATA[考生因工作调动，户口迁移或其它原因需要去异地参加自学考试的，按如下规定办理。　　（1）四川省转出省外的考生，必须带上所有的课程合格证书和一寸黑白免冠照片两张，到所在的区(市)县自考办办理考籍转移手续。　　办理程序是：考生在当地自考办领取《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转出考籍档案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然后按规定填写表上有关栏目。完成上述手续后，将表和课程合格证书交自考办工作人员审核，并交纳考籍转移手续费用，确认无误后，开出由省自考办制发的转考证明。至此。考生的考籍转移手续办理完毕。若自考无合格课程，则不需要办理考籍转移手续，到省外后以新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当地的自学考试。　　（2）省内各市(地、州)，...]]></description></item><item><title>明年起教师自考要求有新调整</title><link>http://www.gxedu.org.cn/article/9/149/931.html</link><category>自学政策</category><author>佚名</author><pubDate>2006/4/12 10:53:12</pubDate><description><![CDATA[从市教育局获悉，为了配合我省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工作，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近日就2006年面向中小学教师的自学考试要求上作了一些新的调整。　　从2006年起，具备专科学历的中小学教师，报考自学考试教育本科非本专业的，可直接报考，不必加考其他课程。另外，英语课程实施新的免考规定：申请免考英语（一）课程的考生可在自学考试其他专科或本科专业中选考不低于7学分的若干课程；申请免考英语（二）课程的考生可在自学考试其他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中选考不低于14学分的若干课程；申请免考英语（二）时年龄暂不作限制。新调整同时规定，凡是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科时，可以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名称相同的公...]]></description></item><item><title>参加自学考试改报专业的规定</title><link>http://www.gxedu.org.cn/article/9/149/930.html</link><category>自学政策</category><author>佚名</author><pubDate>2006/4/12 10:52:42</pubDate><description><![CDATA[参加自学考试可以改报专业，但由各地自考办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从严掌握。　　　　考生因工作岗位变动、专业不对口等原因确需改报(转)专业，申请者应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在报名前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签署意见，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改报专业。　　　　跨省转考者，在转入省无原报考专业的，经转入省考办同意后，可改报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经全国考委批准停考的专业，在籍考生可改报相近或其它专业。经批准予以改报专业的考生，原准考证注销作废，换发新证。考生原已合格的课程，如与新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一致的，可以免考。 ]]></description></item><item><title>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title><link>http://www.gxedu.org.cn/article/9/149/929.html</link><category>自学政策</category><author>佚名</author><pubDate>2006/4/12 10:51:59</pubDate><description><![CDATA[1.专业考试计划　　　　自学考试的专业考试计划，是国家进行考试的法规性文件，是自学考试选拔人才和实施考试的主要依据。专业考试计划的结构体例，一般包括指导思想、学历层次和规格、专业的基本要求、专业主要课程说明、学习书目等。专业考试计划从不同角度保证和控制专业知识结构的科学性及总体考试质量。因此，每个考生必须认真学习和了解考试计划的内容及要求，在计划指导下认真进行系统的自学。　　　　2.课程自学考试大纲　　　　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同专业考试计划一样，也属于国家考试的法规性文件，是指导个人自学、社会助学、编写教材及自学指导书和组织命题的依据。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由国家和省级考试机构组织制定，并由省考...]]></description></item><item><title>《高等教育法》确立了自学考试的法定地位</title><link>http://www.gxedu.org.cn/article/9/149/928.html</link><category>自学政策</category><author>佚名</author><pubDate>2006/4/12 10:51:33</pubDate><description><![CDATA[　全国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人指出，1998年8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在第二章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单独作为一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这就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地位。　　　　作为一种基本制度，自考与学校教育有重要区别，它是一种开放的、以考促学、自学为主的教育制度。根据《高教法》，广播、电视、函授等是远程教育方式，而自考作为一种基本制度，它的社会助学也将积极进行远程教育方式的试点。今后，自考还将利用信息网络，取消纸笔，进行基于计算机的考试。自学考试是真正...]]></description></item><item><title>上海对为申请免考提供假证明的处分规定</title><link>http://www.gxedu.org.cn/article/9/149/927.html</link><category>自学政策</category><author>佚名</author><pubDate>2006/4/12 10:51:03</pubDate><description><![CDATA[上海市规定：凡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经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并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对有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根据性质和情节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description></item><item><title>北京市对自考毕业条件的规定</title><link>http://www.gxedu.org.cn/article/9/149/926.html</link><category>自学政策</category><author>佚名</author><pubDate>2006/4/12 10:50:27</pubDate><description><![CDATA[1．具备下列条件的考生，准予毕业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科、本科阶段的课程全部考试合格，实习、实验、毕业论文(设计)合格；　　具有胜任本专业工作的身体素质。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毕业　　　　触犯国家刑律，被剥夺政治权利或正在服刑者；被劳动教养尚未期满者；　　品质恶劣，道德败坏，有盗窃行为或其它严重错误，受处分无改正表现者；　　在职考生连续旷职、旷工半年以上者；　　未经批准和办理手续到外地借考，持外地单科合格证要求在京办理毕业手续者。　　　　3．下列考生在政治情况和工作表现鉴...]]></description></item><item><title>北京市对自考有关经费项目收支标准的规定</title><link>http://www.gxedu.org.cn/article/9/149/925.html</link><category>自学政策</category><author>佚名</author><pubDate>2006/2/12 10:49:10</pubDate><description><![CDATA[　一、自学考试经费应在各区县成人教育局财务中单独列项。所收留成费用，应用于发展自学考试工作，不得挪作它用，并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及支出按照《办法》中的标准执行。中专自学考试报名费每人每门课2元，考务费每人每门课2元。命题阅卷等按照高等自学考试支出标准的80%支付酬金。　　　　三、参照北京市财政局京财文(1988)1099号文件，和《办法》的有关标准，考务管理项目1、2、3条按下列标准执行：(1)、租借考试场地的费用：每天每室10-15元；(2)、监考人员补助费：每天每人7元；(3)、考场服务人员补助费：每天每人5元。　　　　四、成人教育系统的其他单...]]></description></item></channel></r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