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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朔州市教育局 牛泉
近年来,我国民办教育蓬勃兴起,已在各级各类教育中占有一定比例。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民办学校办学并未达到预期目的。笔者认为,民办学校要想得到健康发展,必须遵循“八要”原则。
一要依法办学。近年来,国务院和一些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民办教育发展的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既保障了民办学校应有的、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法律地位,又规范和约束着民办教育向正确、健康的方向发展。民办学校领导班子要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树立依法办学理念,做到不无证办学、不做虚假广告,不乱收费、不乱招生,不擅自扩大学校规制等。
二要规范管理。首先要明确民办学校管理体制,即在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其次要健全学校内部管理机构,配足管理人员,明确职责;三要建立和完善切合学校实际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章办事;四要试行目标合同管理责任制,董事长与校长、校长与处室主任、处室主任与班主任、科任教师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学校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五是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要舍得投入。经费是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物质保障,学校设施设备、教职员工日常开支、教学活动等都需要足额的经费投入作后盾。投资办学者在经费使用上应该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但绝不能为节约资金而减少必要的投入。
四要民主理校。办学者该放权时必须放权,尤其在学校管理方面,要给校长一定的主动权和支配权。
学校大事由董事会或校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其他项事由学校领导或处(室)决定。学校要成立工会组织,定期召开有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参加的教代会,广泛听取教职工和学生及家长的意见,及时转变思想作风,改进工作方法,这对促进学校的发展大有裨益。
五要以诚取信。民办学校首先要做到不做虚假广告,要通过正当渠道客观真实地介绍学校整体情况,提高社会信任度。其次,投资办学者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许下的承诺,一定要如期兑现。凡兑现不了的事,千万不要作出承诺,否则就会失信于民,从而引起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的不满和反感,激化师生与学校的矛盾,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六要加强交流。首先要走出去,经常深入优秀学校观摩、参观、听课等,学习别人的先进经验;其次要邀请专家、学者和名校长定期到学校指导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再次要通过与优秀学校结对子、手拉手、建立校际联谊和合作伙伴关系等形式,进一步加强交流,以达到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的目的。
七要全面提高。一方面民办学校要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按教学大纲要求,开全课程、开足课时,确保师资和课时安排到位;广泛开展各类兴趣活动,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学习兴趣;拓宽德育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使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得到全面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民办学校要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都能享受公平教育。
八要接受监督。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学校收费、教育教学秩序、后勤服务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每年对其办学水平进行一次综合评估。民办学校要积极接受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与指导,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同时,民办学校要加强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联系,定期汇报学校工作,通报学校情况,听取教育主管部门意见,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教育主管部门帮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