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我省今年高考照顾性加分政策出台,加分项目与分值与去年基本保持一致,考生满足13类情形之一,即可实现高考加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后,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此外,根据我省今年高考照顾性加分政策,第一志愿报考省内普通高等农、林院校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在高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应届高中毕业生加分项
(1)获“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加20分;
(2)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加20分;
(3)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加20分;
(4)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加20分;
(5)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经审核认定后加20分;
(6)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报考当年在省招委会确定的测试项目范围内,经审核测试认定后达到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标准的考生加10分;
(7)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报考省内普通高校者加20分;
(8)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汉族考生加20分(指土生土长或随父母到边疆,户口、上学逆推连续十年以上,现仍在边疆的考生);
(9)我省哈尼族、傣族、苗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景颇族、瑶族、布朗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德昂族、独龙族、藏族、蒙古族、基诺族、水族、布依族在内地的考生加10分;
(10)内地农村户口的彝族、壮族考生加10分;
(11)各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
(1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13)烈士子女加20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项
(1)内地白族、回族、纳西族、满族考生和内地彝族、壮族的城镇考生及省外进入我省的少数民族考生;
(2)报考省内师范院校的教师子女;
(3)报考省内医学院校的在边境地区、贫困山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子女;
(4)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5)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加分细则以省招考院公布为准)
酌情降分录取
(1)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青年及有特殊贡献的考生。(2)政治思想品德好、有突出事迹且相关科目或平时成绩特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