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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据悉,这项改革于2006年开始实施,并且每年不断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加上2月份已下达的春季学期公用经费补助资金,2009年中央财政共下达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资金356.9亿元。
财政部表示,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已达到中央出台的基准定额标准,即:中西部地区小学生均300元/年,初中生均500元/年;东部地区小学生均350元/年,初中生均550元/年。公用经费达标后,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将得到较大改善,有利于促进农村义务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