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联系站长 | 加入收藏
首页 | 新闻资讯 | 高考招生 | 考研招生 | 艺术招生 | 就业信息 | 教师招聘 | 招生信息 | 培训招生 | 民办招生
校庆 | 成人教育 | 远程教育 | 网络学院 | 软件学院 | 高职高专 | 独立学院 | 中外合作 | 自学考试 | 热点关注 
校园 | 高等教育 | 职业教育 | 民办教育 | 基础教育 | 教育论文 | 资格考试 | 出国留学 | 高校风采  | 高校名师 
北京 天津 河北 湖南 山西 辽宁 吉林 福建 上海 浙江 江西 广东 重庆 四川 云南 贵州 广西 海南 江苏 安徽 山东 内蒙 湖北 河南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黑龙江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高校资讯网 -> 新闻资讯 -> 教育新闻 -> 文章内容
浙江新义务教育条例规定公布考试成绩排名违法
作者:admin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09-7-27 11:05:22  发布人:admin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新华网杭州7月26日专电(记者 岳德亮)为加强适龄儿童、少年的素质教育,浙江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近日就新版的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学校公布按照考试成绩的排名属于“违法”了。

  据了解,公布在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以及省法制办网站上的征求意见稿,是在充分听取有关部门、11个市政府和学校、社区等有关单位的意见基础上,经反复研究、修改,形成的。

  征求意见稿提出,浙江省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借读费、教科书费、作业本费,并逐步扩大免费的范围。实施义务教育所需师资、校舍及设施设备、经费等,由县级以上政府依法予以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须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学校要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浙江省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学科考试成绩、升学率作为评价或者考核学校、教师的单一标准。学校应当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合理科学安排学生的课业,保证学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的时间不少于1小时。

  而且,学校不得按照考试成绩公布学生的排名;不得利用假期、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进行强制补课;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鼓励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与其身心特点相适应的社会公益活动。

  违反上述规定的学校,征求意见稿规定,将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相关文章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更多评论…]
 
美丽的中山大学 江苏大学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潮州学院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河南高考报名政策出台 符合..
· 2007年美术高考招生简章总..
· 第一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 2007年美术高考招生简章总..
· 2006年北京自考英语不再承..
· 世界第一17岁上海女孩新托..
· 2007年全国各院校艺术类专..
· 各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部..
· 记录年轻人真实的心路历程..
· 2007年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
相关文章
· 2011年浙江省高考加分范围..
· 浙江高考加分公示内容删繁..
· 北大校长实名推荐 浙江扩大..
· 浙江高考体育乱加分 板凳球..
· 浙江全面核查高考体育加分..
· 浙江将系统梳理高考加分 全..
· 高三生参加少年泳赛获加分..
· 浙江拒绝查处加分造假者 “..
· 浙江高考有千余项加分赛事..
· 浙江体育局副局长:高考加..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网站备案号:京ICP备06064914号
服务热线电话: 86-10-87839609  mailto:webmaster@gxedu.org.cn 网络实名:中国高校资讯网
 Copyright © 2000-2010 Gxedu.org.cn Inc.All rights reserved.通用网址:中国高校资讯网
北京网通提供宽带支持   本站信息未经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本站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