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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建校服企业“黑名单” 出厂前须双重送检
作者:本站  来源:新民晚报  发布时间:2013-3-13 13:36:19  发布人: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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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将建立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中小学校不得向列入“黑名单”的生产企业采购校服。市教委、市质量技监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日前联合公布《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见》,从采购、定价、送检等流程对校服管理做出规定。

  根据文件要求,各中小学校应当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与家长委员会共同商定本校学生是否穿着校服。

  学校应当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本市统一的校服采购合同,及时将校服采购情况与家长委员会沟通,并在学校公示栏或者网站公示校服采购情况,自觉接受家长的监督。同时,应当将校服采购合同向区县教育部门备案。

  市教委将会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由学校代办校服的价格区间。具体价格由学校在充分听取家委会意见后与校服生产企业合同约定,并按照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根据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应当在每批次校服出厂前,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各中小学校在接收校服时,应当认真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

  此外,教育部门也将督促学校建立和落实校服送检制度。各中小学校应当主动将校服抽样送检,检验合格后,才可发放给学生使用。

  质量技监部门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抄送教育部门、工商部门。本市中小学校不得向列入“黑名单”的生产企业采购校服。

  校服生产企业如使用劣质原料生产校服,或者销售质量不合格校服的,由质量技监部门或工商部门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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